卢氏县*河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河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河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第号、LSGZ[]-GC
3、建设地点:卢氏县杜关镇、范里镇、横涧乡、沙河乡、潘河乡、木桐乡、文峪乡等7乡镇境内;
4、总投资:元。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施工费:按建筑安装施工费费率不高于97%;勘察设计费:1.3%;运营费:按设计水量2.38元/m3。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1%。
5、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限:5年。
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须达到国产一线品牌标准;部分设备材料:如机械格栅、潜水搅拌机等须采用不锈钢材质;一体化设备钢板厚度不小于8mm。
出水水质要求:范里镇、横涧乡、沙河乡、潘河乡、木桐乡、杜关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及规模较大污水处理站满足一级A标准;规模相对较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满足《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一级标准。
7、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实施建设卢氏县杜关镇、范里镇、横涧乡、沙河乡、潘河乡、木桐乡等6个乡镇重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文峪乡配套管网工程,总处理规模为m3/d,共7个乡镇26个重点村庄,户数户,人口人。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卢氏县*河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服务;第二标段:卢氏县*河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9、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实施建设卢氏县杜关镇、范里镇、横涧乡、沙河乡、潘河乡、木桐乡等6个乡镇重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文峪乡配套管网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第二标段:卢氏县*河流域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10、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EPC+O(勘察设计-采购-建设-运营)运作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人员为本项目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大于万的类似污水治理项目业绩或近三年内完成(或正在运营)乡镇及以上污水厂的单项运营合同业绩(业绩需附施工合同或运营合同);
5、参加*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府采购网”网站的“*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