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水爱好者“阿焦”和“东海”在菲律宾潜水时突遭潜友T仔关气瓶,两人当时均在水下10米以上,对此危险行为,T仔称是开玩笑。事发后T仔曾问阿焦“信不信我再关你”,且曾在关闭东海气瓶后做出摊手歪头等挑衅动作。
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先来看一下,在水下十米关闭他人氧气瓶,是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或者听闻过一些“熊孩子”的事,发生严重后果的时候家长常常辩解孩子小不懂事,以此来推脱责任。在事情发生后,T仔称是开玩笑,虽然他可能当时也只是想要捉弄捉弄对方,但作为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还继续这样做了,即使没有直接的杀人故意,但其行为也可能涉嫌故意杀人,如果出现了严重后果,仅凭口头辩解肯定是不能免除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