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近3年查办657件职务犯罪案
涉案人员上千
华西都市报讯
(吴柳锋李媛莉张想玲)26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波在会上作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报告》,近三年成都市全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201件347人、207件358人、249件381人。
会议审议决定,王道明任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免去孙建成的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典型案例
武侯晋阳街办原主任曹晓明受贿案
2005年至2012年,曹晓明在先后担任成都市武侯区五大花园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市武侯区五大花园综合整治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工程、拆迁安置补偿、工程款拨付、土地调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8万元。2013年9月17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曹晓明有期徒刑12年。
川大华西医院信息中心计算机中心原主任丁峰受贿案
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期间,丁峰利用担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信息中心计算机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在采购设备的过程中,为刘莹提供相关采购信息,帮助其获得竞争优势,使其所代理公司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签订了买卖合同。其间,丁峰分3次收受刘莹给予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63万元。2013年11月25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峰有期徒刑10年。
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毛一新受贿案
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毛一新在担任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土地性质、加快土地审批进度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15万元。2013年12月6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毛一新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