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舞台艺术异彩纷呈,基层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但民族传统文化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是传统文化的开发规划不力,在有些地区,传统文化的开发和利用没有长远规划,多为民间自发开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这种自发开发模式只追求文化开发的短期经济效益,忽略了传统文化遗产的稀有性和不可再生性特征,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对传统文化的内涵挖掘也不够,品牌意识淡薄,传统文化资源虽然在旅游活动中不断得到开发,但是这种开发多数还处于低层次和表面化上,传统节日、民族饮食、民居、服饰、民俗等方面内涵的挖掘还十分欠缺。还要注重特色开发和重点打造,形成品牌,目前,品牌意识缺乏或没有充分发挥以形成品牌的问题尚比较突出。
应努力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传统文化资源有许多唯一性和独特性,因此在开发前要有科学有序的规划方案,突出其精华,扬长避短,因地制宜,给世人以耳目一新、难以忘怀之感;在开发前期阶段,*府要承担主导作用,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分类评价和统一规划安排,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方案,有一个统一的部署,既突出各地的特色,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每个开发项目更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形成区域优势;开发要侧重于特色和民族区域优势,在保留优秀传统文化“原汁原味”的基础上,使其融入现代文明,推陈出新。
传统文化的开发利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能促进旅游地经济的发展,推动民族文化向好的方面发展;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环境的损耗和地方文化的同化。随着现代社会、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地传统的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或多或少地存在逐渐被同化、庸俗化以至消失的现象,如民居建筑、服饰、饮食、歌舞等。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采取掠夺式开发的方式,使当地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生态遭到了严重破坏,逐渐失去其“原汁原味”的异族风情韵味。
因此,在开发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发展旅游经济的同时,要保护地区文化的完整性,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之间找好平衡点。要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是当地自然历史和文化资源关系最密切者,也是民族民间文化旅游资源的核心成员,他们真正掌握着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促进者,必须重视对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保护,通过群众参与,达到开发受益、消除贫困、促进发展的目的,从而自发产生保护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动力和热情,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还要重视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主体,既要做到通过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现代化水平;又要确保文化遗产不遭到破坏,在发展中搞好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将保护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
应进一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采用不同保护方式。民族传统文化是民族旅游资源的源泉,若无民族文化,民族旅游资源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地旅游业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已针对民族民间文化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挖掘和整理,但少数民族文化浩繁庞杂,丰富多彩,前人所抢救和整理的材料与整个民间文化蕴藏量相比,仍显不足,许多民间文化至今仍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甚至面临消亡。因此进一步挖掘民族文化,急需采用合理保护方式。对这些文化资源先挖掘、整理,然后开发与保护并重,形成开发式保护模式。
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需要专业人才,拥有一支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是关键。在坚持培养本地民族民间文化研究、传承人才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包括管理、表演、导游等大批专业人才,也要大胆引进一些熟悉文化产业策划、设计、销售,具有创新思维和现代科技素质的文化经营人才,把强劲的外力与本地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势结合起来,以满足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多种要求,为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提供智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