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争议较大案件可听证
本报讯(温如*汪红)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参与办理自赔案件的审判人员是赔偿请求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并规定争议较大案件可采取听证方式。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职权,或在民事诉讼、行*诉讼中,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在这一环节,人民法院办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申请,系因自身错误、违法行使职权导致国家赔偿纠纷所致,属于国家赔偿程序中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自身问题的阶段。实践中将其形象地称为“自赔案件”。
为确保案件的公正办理,《规定》明确:参与办理自赔案件的审判人员是赔偿请求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应当主动回避;赔偿请求人认为参与办理案件的审判人员有上述情形的,有权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
《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应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调取原审判、执行案卷,向原案件承办部门或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等。
《规定》还在自赔案件中规定了听证制度,在“案件争议较大,或者案情疑难、复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听证参与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原案件承办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原标题: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争议较大案件可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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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广播
作者:向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