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监督是潜水作业中的一个重要岗位,潜水监督(divngsupervisor)一词已在我国和美、英挪威等其他国家的法规中加以定义,潜水监督,系指拥有相关经验、获取*府机构或投权潜水员资格考核与评定单位颁发的资格证书、得到所在公司正式任命、能够安全有效地组织与实施潜水作业的潜水技术人员。
潜水监督的宗旨是使潜水作业安全进行,使客户和雇主双方满意。为此目标,潜水监督必须注重潜水队员的素质,充分发挥潜水队员的才智,构筑一个卓有成效的潜水队伍。这就要求潜水监督除了要具有基本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近海潜水实践经验之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技术和领导水平。因此,许多国家的潜水机构、潜水公司、以及行业协会(如HSE,ADCI,IMCA等)对名级潜水人员包括潜水监督、潜水员以及生命支持人员等的资格通过法规或标准规范加以限定,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标准。有些标准甚至得到了国际上的公认。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府部门批准的潜水人员资格考核标准,这就造成了国内潜水公司潜水人员资格无章可循,有的公司则引进国外标准甚至派人去国外考取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持国外证书的外国潜水人员在我国的商业潜水作业中畅通无阻、而我国潜水员劳务输出则必须持有国外证书的不平等局面。
为了促进我園潜水事业的发展,完善我国潜水员管理体系,与当前的国际水平接轨,交通部救捞局于年11月颁布了‘潜水监督参训条件及资格市定规定》,并于年2月委托中国海洋工程公司举办了全国首届空气潜水监督培训。本文仅就我公司参与《潜水监督参训条件及资格审定规定》编制和全国首届空气潜水监督培训工作中的体会,就我国潜水监督技术级别的设置与国外通用行规或标准的异同,做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