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收集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线网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千米。
本次建设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千米,分别为9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和苏锡轨道快线,以及拟设置的5座车辆基地和3座主变电所。其中:
9号线一期西起虎丘区,经姑苏区,东至工业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10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姑苏区、工业园区,南至吴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14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工业园区、吴中区,南至吴江区,拟配套车辆基地。
苏锡轨道快线东起虎丘区,经相城区,西至无锡新吴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以上规划方案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二、环境影响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查阅《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规划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下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本次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与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年3月18日~年3月29日(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年3月
1.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次线网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千米。
本次建设规划环境评价范围总规模约千米,分别为9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和苏锡轨道快线,以及拟设置的5座车辆基地和3座主变电所。其中:
9号线一期西起虎丘区,经姑苏区,东至工业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10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姑苏区、工业园区,南至吴中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14号线一期北起相城区,经工业园区、吴中区,南至吴江区,拟配套车辆基地。
苏锡轨道快线东起虎丘区,经相城区,西至无锡新吴区,拟配套车辆基地和主变电所。
(以上规划方案以最终规划批复为准)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2.1.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轨道交通地下线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地下车站的风亭、冷却塔,在风亭和冷却塔设计阶段,通过合理选择设备的位置、型号,并辅以风道消声器及隔声措施,风亭、冷却塔噪声可控。地面线和高架线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线路运营,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沿线用地控制后,地面、高架线线路运营噪声可控。停车场和车辆段对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空压机、风机、检修设备等点声源,在合理布局停车场和车辆段内设备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2.振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振动环境及二次结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地下线路运营影响,在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后,沿线振动环境和二次结构噪声影响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轨道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于沿线车站的生活污水、场段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次评价各线路的车站、场段等均位于既有或规划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产生的污/废水有条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2.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本次建设规划各线路涉及的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潜水、微承压水。地下水水平流速极其缓慢。轨道交通隧道导致含水层地下水的阻隔,可能会导致线路沿线局部的、小范围、低层次的地下水流场改变,但流场受地铁影响的程度轻;区域性的、全局性的地下水流场总体上不会受到明显影响,区内地下水流场将基本维持不变。
停车场和车辆段内通过采取工程预防措施,做好污水池和危废暂存间等防渗工作。
2.5.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轨道交通列车均采用电动车组,无机车废气排放,轨道交通运营对周围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车站地面风亭排风和场段内少量设施排放废气,采取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同时,由于轨道交通方便、快捷、舒适的乘车环境,有利于吸引大量地面公交客流,从而减少地面公汽、出租车等尾气排放,有效减轻城市大气污染程度。
2.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车站旅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场段客车清扫垃圾、少量金属切削碎屑、车辆检修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灯管等,生产人员、办公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处置,根据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旧电池等危险废弃物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存放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2.7.城市生态与景观影响分析本次评价线路地面、高架线路和车站地上部分占地会对城市生态与景观产生影响,但线路基本沿既有市政道路敷设,车站基本位于现有或规划道路交叉口,对土地利用现状影响不大。车站出入口、风亭占地面积少、建筑体量小,景观敏感度较低,场段等设施通过设计也可实现与周围景观环境的协调。规划线路的建设不会对城市生态与景观产生不良影响。
2.8.电磁辐射影响分析经类比分析,苏州市轨道交通主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均可满足国家标准限值。
2.9.社会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各线路采用地下、地面和高架线敷设,采用电力动车组,无废气排放。同时,规划线路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城市整体交通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利于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客运体系的形成,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引导城市人口的重新分布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稳定苏州城市结构形态,促进苏州经济转型。
3.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噪声控制措施
地面、高架线运营会对沿线声环境产生影响,工程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对沿线既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区段,采取合理的声屏障等措施。
②对沿线无现状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区段,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并做好线路两侧规划控制。
风亭和冷却塔降噪措施主要有:
①风亭噪声在布局、形式上可通过调整风口朝向或者采用低风井形式来降低噪声影响。
②冷却塔的噪声影响与其选型密切相关,建议各地下车站选用低噪声环保型的冷却塔。
规划线路的具体噪声治理措施,应根据项目实施时的声环境要求,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在项目环评中通过详细的分析论证确定。
(2)振动防治工程措施
根据轨道振动的产生机理,在车辆类型、轨道构造、线路条件等方面进行减振设计,将降低轮轨撞击产生的振动源强值,从根本上减轻轨道交通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即在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正线铺设60kg/m重轨无缝线路,采用相应减振扣件、减振道床等轨道结构振动控制措施。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本次评价各线路的车站、场段等均位于既有或规划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产生的污/废水有条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位的动态监测,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对施工降水尽量综合利用,防止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并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4.总体评价结论综上,《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有利于促进苏州市城市综合交通客运体系的形成,稳定苏州城市结构形态,促进苏州经济转型,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总体合理,并具备可达性,规划对苏州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作用巨大。
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振动等环境影响,通过采取各项减缓措施后,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年)及线网规划整体可行。#优质作者榜#来源:苏州轨道交通网站 媒体选稿编辑:李俊锋 系知名文化传媒人、新媒体运营师、高级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