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古币开元通宝1枚,
宋代古币崇宁重宝、天禧通宝、
皇宋通宝、祥符元宝、熙宁元宝各1枚,
清代各种古币枚...
7月18日下午,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站前派出所
向浮梁县博物馆移交了一批水下文物,
其中包括古钱币枚和金属杂件13件。
民警宣传防溺水工作
意外发现“淘金者”
7月16日下午,
昌江公安分局民警和“红马甲”义警队员
在辖区河边开展防溺水巡逻和宣传时,
发现有人在河中使用特殊设备潜水,
出于安全考虑,
民警劝说潜水人员上岸,
并对其进行询问。
原来,
该潜水人员为广西男子马某,
曾从事过潜水打捞工作,
也爱好古币收藏,
其听闻去年有人在昌江河里捞到过古币,
就于今年6月中旬来到景德镇,
找时机下潜到昌江河多处水域“捞宝”。
(民警介绍发现文物经过)经查,马某在景德镇捞到了不少“宝贝”,包括我国唐代古币开元通宝1枚,宋代古币崇宁重宝、天禧通宝、皇宋通宝、祥符元宝、熙宁元宝各1枚,清代各种古币枚,以及产自日本的宽永通宝1枚,此外还有金属杂件13件,总数达件。(办理移交手续)站前派出所副所长彭瑞表示,目前已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和《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马某擅自潜水打捞疑似水下文物的行为作了批评教育,马某则表示自己此前不懂得相关法律法规,现在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将他在景德镇打捞出水的东西全部上交。
经市文物部门初步认定,
马某打捞出水的均属文物,
并建议将该批文物移交给浮梁县博物馆。
据悉,
浮梁县此前出土过大量窖藏古币,
目前收藏在该县博物馆,
而景德镇市本级的博物馆以收藏陶瓷为主,
因此从专业角度考虑移交给浮梁县博物馆更为适宜。
7月18日下午,
在站前派出所的会议室内,
马某从昌江河打捞出水的件文物
悉数移交给了浮梁县博物馆,
并依法办理了移交手续。
浮梁县博物馆馆长叶时清表示,此次昌江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收缴的这批文物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后续会制定周密稳妥的保护修复方案,力争将文物状态恢复到最佳,在未来成熟的时机会与市民游客见面,向公众展出。警方提示:
据《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七十四条规定,有“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或“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央广网、瓷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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