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帮曝千万坏账 P2P不兜底或致出局,
贷平台寻求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成为业内主流,11月9日,贷帮1280万元坏账率先引爆此类合作模式中所潜在的风险。
日前,包括贷帮、人人聚财在内的多家贷平台被前海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租赁”)的资金挪用拖下水,而贷帮总裁尹飞更表示不为坏账兜底,成为P2P业内首家拒绝垫付的平台。
据《中国经营报》了解,贷帮自今年7月向深圳警方报案,截至目前尚未立案。“我们已经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公安部门刑侦科,在等待调查结果,会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尹飞对表示。
贷风险评估机构贷出去CEO王守彦对表示,贷平台核心竞争力就是把控风险,将风险把控部分交给合作机构,且没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贷帮坚持不兜底
据业内人士表示,7月31日,前海租赁总经理袁琳杰在贷帮组织的电话会议上向投资人承认,贷帮的投资款最终被投入到三个项目中,包括遵义、广安两地的房产项目以及一家四川企业,共涉及500多位投资人,部分债权没有一一对应的借款人。
8月28日贷帮再次组织债权催收会议,袁琳杰缺席。此后贷帮及投资人代表到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前海租赁的债权项目涉嫌合同诈骗,目前经侦支队尚未立案。
目前此事对贷帮的影响已经显现。据尹飞介绍,贷帮的规模接近1亿,逾期规模只占贷帮的总体量十分之一,自11月9日后,没有新增投资额出现。然而,实际情况可能更加严峻。在贷帮官以投资人身份注册后查阅发现,11月11日,当日官披露的47笔已经完成的债权投资项目,其中24笔显示逾期状态。
据了解,贷帮的1280万元坏账是自2013年10月后与前海租赁合作的100多个项目,其中单笔规模从最小的十几万到最大的几十万元,但是到今年5月份开始出现逾期。
尹飞对表示,贷帮自2013年10月开始与前海租赁进行合作,双方当时签署《框架协议》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合作流程,以及彼此的责任与义务。据尹飞介绍,在《框架协议》中标明当项目出现风险时,前海租赁需对债权进行回购。“目前这些资料已经提交公安机关,在等待立案。”尹飞表示。
贷帮公开表示,前海租赁在贷平台上获得的融资,实际流向四川和遵义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所属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而房地产项目负责人被*府部门控制,企业资金已经被冻结,资金被首先用来发放企业员工工资。由于房地产项目债权复杂,难以短时间内获得债权回购。
相比贷帮坚决不兜底的做法,另一家被前海租赁拖下水的贷平台人人聚财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模式。
11月8日,人人聚财官方站发布公告称,自今年6月前海租赁的标的出现第一笔逾期,公司对到期项目进行全额本息垫付,并接手投资人所有债权。
据了解,人人聚财与前海租赁合作项目待收金额为1296万元,项目标的为车贷,以债权转让形式开展。目前人人聚财终止了与前海租赁的合作,接手投资人债权,以公司盈利、自有资本金和A轮融资资金对到期项目进行全额本息垫付。
人人聚财方面表示,目前人人聚财成交额已超16亿元,贷款余额超过5亿元,前海租赁的逾期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获得融资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充足,对公司正常运营没有影响。
对于后续的追讨人人聚财方面表示,目前袁琳杰正在积极配合人人聚财处理其名下资产并制定了还款计划。根据对其个人资产的盘点,袁某个人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人人聚财将通过法律手段对前海租赁法人及前海公司进一步追偿。
据了解,前海租赁是一家主营租赁和投融资服务的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2012年获批全国性的融资租赁金融牌照,在天津注册成立。
资金批发模式存隐患
自去年年底,多家贷平台通过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今年7月,爱投资等贷平台涉足融资租赁业务,同月与保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8月,礼德财富与深圳国投保理展开合作;9月,积木盒子与上海同岳租赁签订10亿元债权转让合作;10月,银湖与大秦商业保理签署合作协议。
王守彦表示,目前贷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债权项目合作规模超百亿元。贷之家CEO徐红伟也曾公开表示,今年超过30家平台与线下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未来将有更多的机构参与进来。
棕榈树互联金融俱乐部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曾红艳表示,贷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被称为资金批发模式,“贷平台将贷款项目的业务来源、风险控制、本息担保责任外包给小贷、担保等公司,平台仅提供资金供给和信息服务。这一模式下,贷平台是一个中介平台,提供中介服务。这与监管机构对贷平台中介性质的要求是一致的。”
以贷帮为例,贷帮接受合作机构的委托,将批量债权挂在站上,流转给贷帮的投资人,而贷帮则居中向两头各收取年化1.5%的费用。在此模式下,贷平台获得长期稳定的债权项目,且节省了单笔债权项目的风控审核费用,只需对合作机构进行把关即可,贷平台在其中扮演资金来源角色。
目前此模式在业内也分为赚取息差模式和收取固定的服务费模式。其中贷帮、爱投资等平台以收取固定费用为主;银客、中瑞财富等机构赚取投资人和债权人的息差为主。
据了解,目前在此模式中,主要有债权人对机构、机构对贷平台、贷平台对投资人的多重合作环节。平台方与机构签署《居间服务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条款,但是实际债权人和债务人仍是项目方和投资人,如果合作机构对项目无法履行责任,发生大面积违约,即使贷平台在协议中言明无全额垫付责任,仍会给平台带来较大的信誉损失。
事实上,目前多家贷平台在项目出现违约后,仍进行全额垫付。这是因为在P2P行业迅猛扩展的今天,一旦P2P贷款出现问题,由P2P平台进行担保兜底以挽救投资人信心已成为业内不成文的规则。而在此情况下,贷帮的不兜底自然将其自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这一做法也引发了“P2P平台究竟是信息中介还是信用主体”的争论。
爱投资副总裁钮馨蓓对表示,贷平台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想要规避风险,就要认真筛选合作机构,可以通过两方面进行甄别,调查合作机构法律上是否合规、合作机构及其负责人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其次从财务上甄别,财务运作上是否有疑点,债权项目是否真实有效,此外合作机构是否具有资金偿付能力也是重要考察点。她也认为,根据监管要求,贷平台未来将起到信息输出平台的作用,将合作机构的债权项目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后输出到投资人面前,合作机构对投资项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