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注意事项
(一)通则
1、救援能力
救援能力救灾人员应具备专业(救援、潜水)执照,熟悉各种水中挣脱技巧,万一被溺者拉进水中时,能顺利挣脱。另评估自身能力、体力是否足以应付当下情况。
2、个人防护装备
实施水域救援前应先检查各项救援装备,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防寒衣、救援衣、头盔、手套、防滑(胶)鞋等。
3、环境评估
任何抢救作业前都应先评估环境及施救地点是否安全稳固。
4、气候因素评估
天候与水情状况,兼顾现场天候突发变化,如雷击、风浪大等情况,并考量搜救船艇、装备器材及人员技能等因素,必要时得停止搜救作业。
5、暗礁区或航道
现场若属暗礁区或水面船只进出繁忙之航道,经判断不适宜橡皮艇执行搜救任务,应要求权责单位进行船只管制作业或自行支援适合船艇并指派专人驾船协同消防人员执行搜救任务,下水地点应选择无暗流或流缓、浪小无海沟或水里坡度缓降,无障碍物容易上下岸处。
6、岸际水域(海)
(1)风浪影响安全
岸际海域救援,需注意风力、风向、浪高及潮汐等天候因素,尤须注意突发之天候变化,以确保搜救人员安全。
(2)艇搜与岸搜
非暗礁区可执行船艇搜救,潜水搜救以岸际范围为原则。
7、内陆水域(河、湖)
(1)水流影响安全
应先了解水源源头,是否有水库泄洪现象,并考虑水流速度。
(2)救援确保
救援时,依现场救援情形,必要时配合绳索架设并系上救援确保绳,配合岸上人员采取必要之防护措施,以维护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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