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
我在去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要认识到这一点,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要听到这个要求就感到不舒服,我们共产*内对领导干部也是这样要求的,而且要求得更严,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都要“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许多民营企业家都是创业成功人士,是社会公众人物。用一句土话讲,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们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对社会有很强的示范效应,要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始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在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要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话、跟*走的光荣传统。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工商联开展的“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很好,要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我们要求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对民营企业家不理不睬,对他们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
我常在想,新型*商关系应该是什么样的?概括起来说,我看就是“亲”、“清”两个字。
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