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现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供图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10月29日,经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蒋大海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不等,连带承担赔偿生态修复金,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进行赔礼道歉。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据了解,这是重庆全面铺开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之后,办理的首起非法潜水电捕鱼案件。雇佣“水*”夜潜嘉陵江电捕鱼
年12月1日晚,重庆北碚。
一辆越野车,一辆顶载着皮划艇的面包车,一前一后来到嘉陵江*桷码头。车上共下来6个人。周车从面包车后备箱抬出一台发动机,娴熟地安装到已经放在水里的皮划艇上。蒋大海和陈兴穿上潜水服,戴好潜水镜,双脚套入脚蹼,左手拿着防水手电筒、鱼网兜,右手拿着捕鱼“电击棍”……
一个小时后,蒋大海和陈兴浮出江面,把鱼递给快艇上的周车。到了岸边,早已等候着的李森和李林,麻利地将一袋袋鱼装进面包车后备箱,一行人带着百公斤“长江鱼”消失在夜幕中。
此后两天,他们如法炮制。
第四天,凌晨4点,当他们“收获满满”并准备离开时,等待多时的民警突然围了上来。
蒋大海是广西桂林人,翻看他的